服务合同-多次磋商终促成调解

案情简介:

    A公司2018年期间委托B公司代为运营其天猫店铺。期间,B公司将店铺的收款账号设置为自己的银行账户,每月的销售款项由B公司结算给A公司。2019年双方结束合作后,A公司翻查天猫店铺的后台销售订单,发生B公司有将近12万的销售款项并未返还,经A公司多次与B公司交涉,无果,最终A公司选择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律师工作及判决结果:

    由于A公司无法获取B公司在代运营期间收款账号的收支情况,因此律师接受委托后申请调查令,向支付宝公司申请调取店铺的收支情况及B公司支付宝的收支情况。并且,因为代运营期间,订单高达几万单,诉讼过程中双方通过多次庭审、线上线下核对。最终, B公司确认确实有部分款项未返还给A公司,因此通过多次磋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由B公司向A公司返还117348元。

律师分析:

合作过程,双方应当就合作过程的相关情况,包括合作的事项、合作的款项进行严格核对,并保留好相关的材料,确定双方的权利都得到维护、义务都得到履行。如出现了纠纷,需要及时委托律师,并通过法律途径处理纠纷。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