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成功争取子女抚养权

案情简介:

    张某与李某育有一女,后张某独自抚养女儿在佛山生活。2020年,为了女儿能够陪在身边并接受良好的学习教育,张某在本地置办房产,并让女儿就读附近的幼儿园。在女儿升小学之际,张某向有关部门咨询办理入学手续及条件时被告知,由于女儿生育时张某与李某未曾办理结婚手续,且女儿的抚养权并无具有公证效力的文书进行确认,无法直接就读当地学校。因此,为了女儿的入学就读,张某特意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女儿的抚养权问题。

律师工作及判决结果:

因李某系湖南户籍,去到李某所在地进行起诉。另外,李某认为其也具备相当的经济基础同样有条件抚养女儿,并不同意直接配合办理相关的调解手续。因此,为争取抚养权能够归属于张某,律师同时收集了自女儿出生以来,张某为抚养女儿所支付的教育、医疗、生活等支出,并附上张某为给女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而进行购房的有关证件证明。

经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同居期间生育的非婚生子女也跟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对于抚养权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的健康、保证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的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等进行判定。本案中,女儿长期跟随张某生活,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家庭关系,且张某多年来对于女儿的抚养可谓尽心尽职,为了女儿的教育还进行了房产值班。故法院判决女儿归于张某抚养。

律师分析: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均享有同等的权利,而子女无论是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涉及子女抚养权的处理,一般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