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财产怎么办,律师来帮你

案件简介:

于某(女)与王某2004年在网上相识。2005年双方确定恋爱关系,2009年双方生育一女,后双方登记结婚,并在婚后生育一子。2015年起王某与第三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搬离家中,在外居住,双方就此分居。2019年王某为与于某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将婚生子女交由其抚养。于某因此委托律师代为应诉。

律师工作及判决结果:

办案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于某进行多次沟通,因双方结婚十数年,涉及相当多的细节及情感问题,律师就此进行详细的了解,包括双方的婚前感情、对方出轨的细节情况、子女日常抚养的过程等等。了解清楚后,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子女均归女方抚养;王某向于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夫妻共同财产归于某所有。同时,因双方分居多年,于某无法掌握男方的具体财产线索,律师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并去各大银行进行证据调取,获取男方真实详细的财产情况。

经审理,法院最终认定:

一、双方自2015年分居至今,已将近四年,双方均同意离婚,无挽回夫妻感情的意愿,经法院对双方调解和好未果,应准予双方离婚为宜。

二、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应从双方的抚养条件以及双方对子女身心健康教育的关爱程度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首先,双方每月工资收入数额接近,都具有抚养子女的经济能力,而且双方父母均能够帮助解决子女的居住问题,双方抚养条件相当,均能满足子女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需求。且双方分居以来,子女均跟随于某共同生活至今,于某更了解、熟悉子女的生活习惯及日常注意事项,更懂得如何照顾好子女,与于某建立了较深厚的亲子关系。而王某回家看望子女的次数极少,疏于对子女的关心,且本案中王某更为关注的是尽快与于某离婚的目的。于某在子女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更优于男方,由于某照顾子女更利于子女的成长。因此两名子女均由于某抚养,由王某支付抚养费。

三、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认为王某与第三人存在亲密关系的可能性极高,王某与第三方拍摄的照片暧昧,且自2015年至今4年时间,王某频繁向第三人微信转账,包括金额为13.14131433.445.252099.99等表达情侣恋爱关系的特殊数字。法院认定王某存在出轨行为的主张属实,王某出轨的行为必然对于某造成精神损害,王某应向于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王某存在出轨行为,其系导致离婚的过错方,且其2015年起向第三方转账已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法院认定,无错过一方即于某应当多分配财产(占夫妻共同财产的80%)。

律师分析:

离婚诉讼中,首要关注的问题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挽回可能。现实中很多夫妻间产生矛盾,但因一方不同意离婚,在诉讼中需要起诉一方提供详实的证据予以证明。在证明双方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情况之下,需要考虑如何处理双方间的共同财产及子女的抚养问题。其中涉及的财产线索、财产多分或不分、子女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损害赔偿等,都需要引起注意。建议遇到离婚诉讼问题时,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尽最大可能维系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