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与代销,看了你就懂了

发布时间: 2020-12-21 15:17:18

一、经销(Trade)  

  

经销,亦称定约销售,是指由生产厂商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按协议的规定范围经销商品。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供货商和经销商之间是本人对本人的关系,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购进货物,在规定的区域内转售时,也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货价涨落等经营风险要由经销商自己承担。 

 

经销一般可分为一般经销与独家经销。在独家经销情形,一般会规定经销商最低交易数量、不得经销相竞争的其他供货商产品等。 

 

(1) 一般经销。即经销商通过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购买商品后,自行在选择的市场上任意销售,经销商与卖方的关系为简单的买卖关系,双方不需签订经销协议,各自履行了买卖合同义务后即告结束。

 

(2) 包销或称定销,即独家经销,有时也被称为“买断”。所谓独家经销是指在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区内将某种商品给包销商以专营权,交给包销商全权销售的商品销售方式。

 

包销商享有专营权,即销售商或制造商在同一时期、同一地区对同一类商品只能交给自己所选定的包销商经营,不能同该地区其他商人做该种买卖。包销商也只能在该地区经营与之签订包销协议的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商品,既不能经营其他来源的有关商品,也不能将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商品向其他地区转售,并要保证在一定时间内购买一定数量的包销商品。

 

二、代销(Agency)  

  

代销其本质是代理,是指被代理人或委托人授予代理商以“销售商品的代理权”,在销售代理权限内代理商代理委托人搜集订单、销售以及办理销售有关事务。代理商与委托人只是委托代理关系,而没有发生商品所在权的转移。代理商只有在代理期间有商品的处理权,并且要以委托方的名进行,通过代销获得成交金额一定比例的代销费,即代销报酬。代销双方通常要签订协议。代销方不承担风险,其主要职责是促成交易。

  

 具体来说,代销与经销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 代销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 

(二) 代销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对自己代销的商品没有所有权,只享有占有权。获取的收益应该归于委托人,其只能因此而获得行纪或寄售合同规定的佣金。

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对进行交易活动的商品拥有所有权,经销商通过买卖活动获取的是差价收入作为利润

(三)经销不仅存在于商品销售过程中,而且还可以运用于商品的采购过程;而代销则只能存在于商品的销售过程中。

(四) 从法律关系上讲, 代销产生的后果由供货商(委托人)承担;经销产生的后果由经销商自己承担。 

 

说经销商和代理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两者在销售渠道上,也是能互相渗透的。制造到零售终端,经常会有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参与,代理商和经销商也会建立起下级代理商和分销商的模式,通过层级的增多,逐步扩大自己业务管理。

代理商的建立,能够帮助厂商占领市场的份额并且降低经营风险,对于一些没有自身品牌和市场营销能力的初创者来说,成为代理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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