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维护当事人权益,驳回对方全部诉请

案情简介:

2019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甲公司委托乙公司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并向乙公司支付服务费用20万,乙公司收取费用后依照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20196月,甲公司以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为由提出解除合同,随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公司收到应诉材料后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应诉。

律师工作及判决结果:

接受委托后,办案团队仔细分析双方之间签订的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验收标准等。梳理清楚基本事实后,开始就服务成果的证据材料进行整理,合同中约定的服务内容具体细分数十项,乙公司每日均有安排人员完成服务内容,服务工作成果繁多且杂乱,服务成果涉及文档、PPT、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办案团队就乙公司提供的资料与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进行一一对应,整理成册。庭审中,办案律师围绕合同是否解除以及乙公司已完成的服务工作进行答辩及举证。最终,法院认定,乙公司已经依照合同约定向甲公司提供了服务,应视为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甲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乙公司在履行合同义务时有违约行为,理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乙公司已经实际履行合同,甲公司仅仅以其主观判断有标准主张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缺乏理据,其解除合同的依据不足,不能因此要求乙公司返还服务费用,判决驳回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分析:

合同是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的协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合法有效,双方按照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例如款项、时间、服务内容,应当着重留意,确保合同明确准确表达了订立合同时的需求,并且能为日后双方产生争议就争议问题提供判断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