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12-21 15:09:09
《民法总则》界定法定代表人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则给法定代表人下了个简单通俗的定义:代表企业法人根据章程行使职权的签字人。通常认为,法定代表人有如下两个特征:一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公司特别授权,即可自动享有代表公司实施法律行为的权利,是公司合法的对外行为主体;二是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合法的对外行为主体,具体表现为法定代表人只能由一人担任,且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主体不能代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一、何为“法定”?
“法定”并不是指法定代表人是由法律直接规定,法律没有也不可能规定谁是公司的代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确定,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法规均要求法人必须设立法定代表人且须向登记机关进行核准登记,因此此处的“法定”更确切地说是“依法核定”。当然,未经登记机关核准但获得公司全体股东认可的代表人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地位也应是予以认可的(【2011】行他字第26号)。
二、如何理解“代表人”
代理行为具有容许性,代理人只能在授权范围内从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效果由公司承担。而在代表机制中,代表人和公司被认为是同一主体,代表人的行为(包括侵权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虽然法定代表人概念中用了“代表”二字,且《合同法》50条也基于这个概念将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表述为“代表行为”,但实际上,诸多法律对法定代表人的无权代表行为、越权代表行为和第三人信赖利益保护问题做了限制规定。例如,《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规定,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这意味着法定代表人的权限受到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限制。从《合同法》50条的用语来看,法定代表人的权限也可受到其他内部规则的限制。可见,法定代表人并不能无限制地直接等同于公司,其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这更符合法律对代理行为的规定。
三、谁可以当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设立执行机构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未设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法人章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
四、哪些公司行为法定代表人需担责?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公司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可以给予公司法定代表人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